抓!高考首日,竟有人“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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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首日,高考考点附近竟然有人骑摩托炸街”!交警:查!严查!连云港交警连日来组织开展“静音行动”严查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灌南一高考考点被“炸街”摩托骚扰,交警:严查!

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 当天早上8时33分许,连云港交警灌南大队民警在高考安保中,发现在灌南县第二中学附近行驶一辆非法改装“炸街”摩托车在快速行驶,因噪音大严重干扰考场周边环境,交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中(男,35岁,灌南县人)及“炸街”摩托车当场查获。

炸街摩托车及车主被民警查获

目前该车辆已被拖移,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考期间“炸街”,抓你没商量!早在5月30日,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曾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县城区人民桥东附近,有两辆非法改装“炸街”机动车在快速行驶,因噪音大而严重扰民。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依法进行拦截,最终将孙某、徐某2名违法行为人抓获。

经查,孙某和徐某分别驾驶号牌苏E57***小型汽车、苏G78***普通摩托车,因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存在噪音大扰民、安全系数低等问题。两人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目前,孙某等2人被依法处以500元罚款,上述车辆被依法暂扣,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严查严惩“炸街”违法,接受群众举报

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针对飙车“炸街”的违法犯罪活动,连云港市公安机关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对在道路上飙车“炸街”而产生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赌博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连云港警方提醒:请不要为逞一时"威风",影响市民特别是近两天高考学子的非常时期、关键阶段,望广大市民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为高考学子全力开启静音模式,共同为高考保驾护航

同时警方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改装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时应提供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摄像设备准确记录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车型等照片、视频资料。举报电话:110、12123。

连云港警方将持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从严查处“炸街”车、噪音车,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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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炸街 高考 静音行动 连云港交警 炸街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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