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后,电动车、摩托车推行“2+1+6”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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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通行环境,6月1日后,电动车摩托车推行“2+1+6”限制,这9项限制是从三个方面入手,即驾驶人、经销商和生产厂家:

一、生产厂家迎来1项限制:

1、实现生产环节闭环,不达标车辆无法流入下一环节!

在电动车的管理范畴中,对各个环节作出了限制,新国标更是对电动车的生产作出了标准,实现生产环节闭环,相关部门会核实生产厂家的资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出的电动车、摩托车将无法流入销售市场。

不仅如此,还要求严格把控电动车、摩托车质量,避免翻新车、拼装车进入销售环节。

二、经销商迎来2项限制

1、不能销售无资质电动车、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推行一车一码之后,方便了购车人的后期维权,经销商不能销售无资质的电动车、摩托车,应该确保车辆满足挂牌、上路等要求。

2、不能出现后期加装、改装、拼装行为。

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准则之一,就是不能自行改变车身结构,包括加装、改装和拼装,经销商不能为了满足车主的需求,自行改变车身结构。

三、驾驶人迎来6项限制:

1、违规停放

多地对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代步车的违规停放展开整治,车辆应该停放在规定区域,不能占用人行道、车行道、应急车道等公共区域。

2、佩戴安全头盔

随着各地电动车管理办法的推出,将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明确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对于不佩戴头盔的行为作出罚款、扣分、罚抄交规等处罚。

3、涉牌涉证

电动车和摩托车上路,应该确保牌照齐全,不能出现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车辆无牌等行为。

4、分心驾驶

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人疏忽大意或分心驾驶,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路,都不能出现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牵引宠物、浏览电子设备、交头接耳、并排驾驶等行为。

5、超期未年检

这一点并不涉及电动自行车,只对电摩、电轻摩、燃油摩托车作出限制,这类机动车应该按期参加年检,超期未年检上路,将面临扣分、罚款等处罚。

6、改变车身结构

在上牌时,要求电动车、摩托车的车身结构与产品合格证保持一致,这同样是电动车、摩托车的上路准则,驾驶人不能自行改变车身结构,拼装车辆不具备上路资质,查到后会直接扣留车辆,并且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综上所述,这一系列的限制推出之后,将进一步约束电动车各个环节的行为,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整个环节的管理,不少车主表示幸好提醒了,再次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路时,应该违反不出现上述几条限制,对此,你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些管理值得点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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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市通行环境 电动车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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